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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顾圣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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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赔偿的计算标准

  目前世界各国主要采用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和抚慰性原则,我国基本上是依据抚慰性原则确立的计算标准。然后阐述了我国现行的刑事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一、 侵犯公民人权的刑事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对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赔偿,我国主要采用金钱赔偿的方式。一般来说,对人身造成的损害是难以用金钱来赔偿的,因为人身权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但是在损害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除了对仍在继续的损害停止侵权外,尚未有比金钱赔偿更适合的赔偿方式。

  (一)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5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我国采用统一标准支付赔偿金,体现了同等损害、同等赔偿的原则、便利和适应的原则。

  (二)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

  1、是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2、是造成公民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3、是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造成公民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的,对其所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生活费的计算参照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按比例负担。受害人是惟一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全部由国家负担;还有其他扶养人的,国家只负担受害人应负担的部分。

  (三) 我国对精神损害承担责任的方式

  造成公民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予以金钱赔偿,只规定对于具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三种情形是:

  1、是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是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执行的。

  造成公民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由赔偿义务机关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有利于促进执法人员转变思想观念,做到尊重人权,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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