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本着包容、开放、合作、共赢的办所理念,极力将本所打造成一个公平的律师发展平台,欢迎有志律师加入本团队,共创美好未来! &nb... 详细>>
律师姓名:顾圣国律师
电话号码:0857-8779865
手机号码:15934782222
邮箱地址:328645384@qq.com
执业证号:15205201210647739
执业律所: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东升华庭一栋十楼1-10-3号
相信不少人都听到过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而发生了交通事故,这种类似的新闻事件。那么,这种工伤应该怎么赔偿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8年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
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