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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顾圣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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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享汽车的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的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都要承担责任,除非是汽车本身存在故障,才是平台的问题。
更详细来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两种,即事故责任和合同责任。事故责任由开车的人负责,合同责任则看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而共享汽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一个统一的标准,即汽车租赁是属于信息租赁还是物质租赁。
如果说平台仅仅是提供信息服务,那么平台只承担信息的责任;如果说平台是出租人,那么就要承担其他更多的责任。
“共享汽车”在面临交通事故时,需要区分是双方驾驶员责任还是汽车本身瑕疵带来的产品责任:
前者只需依照现有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规范进行归责即可;
而后者所产生的产品责任则可以诉诸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等,平台自身的“免责条款”不能免除此类法定责任。
二、谁来保证“共享汽车”车况安全
不少“共享汽车”App在其免责条款中都有一条规定:概不就汽车做出任何保证,无论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任何关于汽车适用性或良好性的默示保证。如果会员在驾驶过程中确定汽车可能带来不安全,应立即停止使用汽车并联系客服。
这一免责规定,也是目前“共享汽车”的“槽点”所在。毕竟,对于经营者来说,提供安全的服务是最基本的要求。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一旦在使用“共享汽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平台不得通过格式条款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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