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
15934782222 联系我们

律所简介

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        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本着包容、开放、合作、共赢的办所理念,极力将本所打造成一个公平的律师发展平台,欢迎有志律师加入本团队,共创美好未来!  &nb...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顾圣国律师

电话号码:0857-8779865

手机号码:15934782222

邮箱地址:328645384@qq.com

执业证号:15205201210647739

执业律所:贵州神兽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东升华庭一栋十楼1-10-3号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把握伤残鉴定的时间,对伤者来说也是非常重要。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一般是要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根据《道路》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因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即受伤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出院一般情况下可认为是治疗终结,医院认为病人病情稳定,已不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话,可以出院回家休养,这样患者出院时就是治疗终结之时。但是,如果病人出院后因原病情的反复又入院治疗,这种情况应当视为治疗没有终结。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根据以前案例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黔ICP备18011514号-1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243 Copyright © 2017 www.gushengguo.comAll Rights Reserved.